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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及簿記服務​

根據香港《稅務條例》第 51C 條,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的人,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,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;該等紀錄須保留為期最少7年; 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辦稅務條例的規定,最高罰款為$100,000。

我司團隊由一群擁有豐富經驗的會計人員組成,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會計服務,以配合客戶不同的業務需求。我們能提供以下服務:

  • 月度會計帳簿及記錄

  • 按指示提供月度、季度或年度編制的財務報表

  • 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會計細目

  • 集團合併報表

  • 審核和分析財務報表

  • 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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